近日,我国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管控领域首个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要求》(GB 26572—2025)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将于2027年8月1日正式实施。据了解,该强制性国家标准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并归口管理,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联合电器电子行业生产制造企业、认证检测机构、行业协会及科研院所等60余家单位共同研制。
该强制性国家标准明确提出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RoHS)标识、含有的有害物质信息披露及技术支撑文档保存等要求,确保有害物质管控结果可追溯、可核查,推动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管控工作进一步提档升级。
强化有害物质源头管控
相关数据显示,我国是全球最大的电器电子产品生产国和消费国。2025年上半年,我国智能手机产量5.63亿台,微型计算机设备产量1.66亿台。同时,我国空调的居民保有量7.8亿台、彩色电视机5.5亿台、电冰箱5.3亿台、洗衣机5.02亿台、电热水器4.6亿台。
“电器电子产品量大面广,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是典型的群众身边的事。”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司长王鹏介绍说,“从使用环节看,我们每天都要和手机、电脑、家电等各类电器电子产品打交道,如不对有害物质进行控制,就可能会给使用者带来健康风险。从废弃后处理环节看,如不对有害物质进行控制,在集中处置时也可能导致有害物质浓度增加,造成土壤和水源的污染。因此,必须按照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理念,对电器电子产品设计、生产等环节提出要求,从源头减少有害物质的使用,降低环境安全风险。在电器电子产品中限制使用有害物质,也是国际社会的通行做法,欧盟、日本、韩国等经济体都采用法律法规形式约束电器电子生产企业减少或避免有害物质的使用。”
王鹏表示,工业和信息化部着力推动我国电器电子行业绿色发展,与各方一道,逐步建立起中国RoHS管控体系。2016年,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8部门出台《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细化配套政策,强化有害物质源头管控,要求手机、电脑、空调、洗衣机等12类产品生产或进口企业,采取国家统一推行的自愿性认证或自我声明的方式进行合格评定。截至2025年7月,已有1400多家企业的3万多种型号电器电子产品完成合格评定,达到管控要求。
标准在推动电器电子行业绿色发展中发挥着基础性、引领性作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以国家标准提升引领传统产业优化升级”。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制定修订环保、安全等强制性国家标准”。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工业和信息化部在原有相关推荐性标准基础上组织制定了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要求》。
据介绍,本次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出台对于加大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管控的监管力度具有重要意义,标志着我国在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管控领域迈出新步伐。
明确有害物质管控要求
出台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要求》对于强化有害物质源头管控,让绿色发展惠及消费者具有重要作用。据介绍,该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三方面:
在明确限量要求方面,针对铅、汞、镉、六价铬4种重金属元素,以及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4种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6种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在电器电子产品中的含量提出强制性限值要求,对相关生产企业形成有效约束,推动行业提升合规水平。
在明确标识要求方面,通过标识、有害物质信息披露及技术支撑文档保存等要求,确保有害物质管控结果可追溯、可核查。企业通过二维码或电子显示等数字化技术进行信息标识后,消费者在选购产品时,能够快速、全面、精准了解产品中的有害物质信息。
在明确测试要求方面,规定的10种有害物质测试方法均与相应国际标准的技术要求保持一致,推动我国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管控与国际全面接轨,为产品进出口贸易提供便利,进一步巩固提升我国电器电子产业国际竞争力。
记者了解到,该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实施采用“2+1”的方案。“2”是指标准实施有2年过渡期。该强制性国家标准将在发布2年以后,即2027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1”是指库存产品有1年消纳期。对于标准实施日期之前生产或进口的产品,将给予企业1年时间用于库存产品消纳,即2028年8月1日前库存产品还可以销售,2028年8月1日后不符合标准的产品不可以再销售。
推动行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管控是一项系统工程。王鹏表示,为推动我国电器电子行业绿色高质量发展,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以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为契机,从监管强化、技术创新、政策配套及公共服务等多维度协同发力。
在推进强制性国家标准落地实施上,开展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要求》宣贯活动,推动相关生产企业尽快了解和掌握标准相关要求,尽早开展准备工作,稳步实现过渡。以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为核心,联动市场监管、海关等部门,加强标准实施的后监管力度,建立“生产企业自查—第三方机构检测—政府随机抽查”的闭环监管模式。研究推动数字化检测报告应用,提升政府监管效率。
在推动技术创新与管理体系升级上,针对管控物质替代需求,整合高校、科研机构及龙头企业资源,发布技术案例与指南,通过培训、宣贯等方式推动无害材料与工艺向中小企业渗透,缩小在合规水平上的差距。推动整机、零部件、原材料等企业建立健全有害物质合规管理体系,引导产业链协同升级,推动上下游企业建立绿色供应链协作机制,实现“原材料—零部件—整机”全链条绿色化管控。
在完善政策配套与社会共治机制上,动态调整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根据管控需求和行业发展实际,适时扩大纳入目录的电器电子产品范围。完善合格评定制度,细化实施规则,规范实施流程。加强管控工作宣传,畅通消费者、行业协会、媒体监督渠道,构建广泛的社会监督体系。
在提升有害物质管控国际化水平上,一方面,密切跟踪欧、美、日、韩等经济体RoHS管控动态,借鉴其先进做法,推动我国管控要求与国际主要管控要求协调对接。另一方面,积极参与RoHS管控领域的国际标准制修订,输出我国先进管控经验和标准化成果,提升国际话语权。